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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山东大学文

山大资字2019〕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实验室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师生医务员工生命安全、关系学校发展大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校始终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检查督导,基本保证了实验室工作的安全运行,为教学科研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但是也应该看到,我校整体实验室安全水平不高,部分实验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安全风险较大、隐患突出,与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亟待大力整治改进。现就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落实到贯彻中央重大决策上来,落实到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局上来,落实到学校学术强校、人才兴校战略部署上来,为学校实现“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和“实验室安全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底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进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全面构建实验室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验室工作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补齐实验室安全短板弱项。坚持责任导向,进一步强化实验室校院两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三查制度,层层压实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协同导向,综合施策,协调合作,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狠抓安全规范落地,让制度“长牙”“带电”。

(三)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推进实验室建设与改造标准化、服务与运行规范化,彻底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逐步建立实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促实验室安全状况有大的改观,确保师生医务员工生命安全、教学科研有序开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实验室安全重大问题的汇报,适时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题会议。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组在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实验室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履行“组织、督导、监管、实施”的职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实行属地化管理,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具体统筹安排校区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实际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奖惩体系。全校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同心同向、左右齐一的工作格局。

2.完善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学校出台、修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辐射工作管理等规章制度。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体系下,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程等,逐步构建科学化、可操作、全覆盖的制度体系。

3.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贯穿教学和科研全部环节。实验室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及检查责任;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和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是所在实验室安全和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实验人员是实验室安全具体责任人。

4.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负责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负责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本科生院负责本科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安全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供水、供电、供暖、排水、通风及净化改造的方案审核和实施;公安处负责实验室内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建部、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基础建设、修缮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事宜。

5.落实教学科研单位职责。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制定各级实验室安全具体办法和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防火、防爆、防污染、防事故等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实验室负责制度的落实、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6.构建“1+5+N”安全教育体系。开展不同层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1”:学校每年组织1项系列安全教育活动;“5”:教学科研单位每学期召开1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议、每年组织1次实验教学人员实验室安全培训、每年组织1次科研实验室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每学期对本科生开展1次实验室安全教育、每学期对研究生开展1次实验室安全教育;“N”: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为本实验室学生或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针对本实验室的专项安全教育。师生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7.推动实验室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要求,在设计时充分考虑系统、安全、环保、人性、灵活和智能;在管理时按照人员安全、物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分类建立标准;在运行时着重建立标准的工作流程,如安全风险评价流程、危化品管理流程、特种设备管理流程等。在批准同意新设实验室或实验项目、新建或改扩建实验场所时,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建立审核把关工作流程;项目建成后,须经过安全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实验室搬迁、退出时,应首先考虑消除本实验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搬迁或退出。

8.构建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安全评估机构,按实验室安全相关要素,对实验室进行风险等级认定,分实验室、学院、楼宇进行风险等级的评定;对实验室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星级认定,推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实现对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9.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落实“三级三查”制度,实验室每天进行自查,实验室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二级单位每个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学校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一本隐患台账”制度,对历次、各类检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登记一本台账,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10.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从审批、购买、运输、存储、使用及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排查治理,对涉及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特别要加强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危险废弃物管理,实验废物收集区域标识明显,粘贴标签明晰,内容填写完整,分类存放、统一收、集中转运。

11.提升实验室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平安山大”公众号、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等对老师和学生进行开放学习教育。启动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发布、监督、追踪等综合有效管理,基本实现实验室安全工作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全力推进实验室危化品管理信息化,在耗材系统增加存货管理、出入库管理、手机app等功能,启动调研危化品盘点系统、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等的建设工作。

12.严肃责任追究。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干部、教职工、学生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职工的岗位聘任、晋职晋级、干部任用、评优评奖挂钩,与学生的评优评奖等关联。实验室安全工作成绩纳入实验室评奖荣誉体系,对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团队进行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实验室安全追责种类、追责适用范围及追责程序,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送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进一步强化实施保障

13.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实验室安全经费纳入日常运行经费,建立学校、学院、实验室共同投入的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监控监测设施、实验室安全督导、个人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投入,从快从速配齐硬件短板。

14.加强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稳定、专兼职结合、技术过硬、爱岗敬业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制订并实施技术队伍能力提升计划,稳步提升该支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扩充实验室安全督导队伍。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估团队、30名左右的校内专家、50名左右实验室安全学生志愿者,组建专业化、多层次的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队伍。

15.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建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实验室针对存在的危险点和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实验室人员须熟悉本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确保能应急、有实效。

 

            山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