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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供货商易制毒和易制爆产品数据的通知

各供货商:

近期,济南市公安局在清查山东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的时候,发现山东大学试剂管理平台存在未经学校审核可采购管控品的现象,故责令试剂平台进行整改。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山东大学对供货商资质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对具备合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的公司进行公示,北京方元商祺科技有限公司对平台登记、采购过程的程序进行优化调整。为规范管理平台数据,杜绝管控品误购现象,现对所有试剂平台试剂供货商提出如下要求:

1、  未进入危险化学品供货商公示名单的供货商,严禁以任何形式上传管控产品数据,或销售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外的产品。试剂管理平台将指派专人对平台数据定期维护与检查,如发现未按要求登记管控品,试剂管理平台将立即下架该公司所有产品数据,如发生师生误购问题,平台将并提交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部,由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2、  供货商可自行上传产品数据,但仅限上传非管控品数据,若供货商未经平台许可,私自上传管控产品数据,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供货商承担。

3、  管控产品数据上传模式如下:

a)     山东大学试剂管理平台负责老师通过平台提供的管控产品字典维护功能,维护标准管控字典信息。

b)     各供货商按照标准管控字典中的“管控中文品名”或“CAS号”规范自己管控产品信息,经山东大学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公示的管控品供货商,把规范后的管控产品信息按照指定模板格式上传平台。(必须保证整理的产品数据中“中文品名”和“CAS”与标准管控字典对应)

c)     试剂管理平台通过管控数据审核模块(审核程序根据管控字典判断)审核有资质的供货商提供管控数据的合法性,审核通过的管控数据将由平台方导入山东大学试剂管理平台。

d)     管控品供货商产品数据整理及上传时间为11月16日前;

备注: 山东大学大学供货商交流QQ群:469967252。